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教育部科研平台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具体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
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系统填写年度报告(参照附件2填报说明)
(1)登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ey-lab-app进行在线填报。
(2)以往填过年报的实验室继续使用原账号,往年未填报过的实验室账号由依托高校生成。
(3)实验室完成年度报告填写后,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经依托单位填写审核意见(盖章),中央高校直接提交至教育部,地方高校须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按照附件模板填写年度报告。
三、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请于2024年7月8日前各科研平台将年报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416室,纸质版由实验室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报告中所填数据的真实性由依托高校负责审核,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涉密内容一律不得在网上填报, 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由实验室自行承担后果。
2、请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3、按照上级部门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年度报告填报情况将作为运行管理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娟,58292063 dsr@xtu.edu.cn
附件:1、教育部平台清单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填报说明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报模版
科技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