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基金项目计划书集中接收与审核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基金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即日起至10月21日16点,请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并提交。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退回邮件,如项目计划书退回,请及时修改,及时提交。所有计划书必须保证10月22日16点之前(部分学部科学处可能会单独通知更早时间,以邮件为准)状态是已经提交给基金委或者基金委已审核。
2.10月22日至10月29日16点,基金委逐份审核计划书,如有退回,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根据基金委反馈意见修改计划书,并提交,科技处审核后,再次提交至基金委审核。所有计划书必须保证10月29日之前状态是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接收纸质材料。
3.11月1日前,打印计划书(必须在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时,才可以打印)并提交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应保证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计划书和申请书的签字页(原件)、盖章页(原件)装订在一起。项目负责人还需要准备一套完整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版本号和系统中一致),做学校存档用。所有材料中的签名都需要项目负责人、参与人使用正楷字体手写签名。材料中科研部门公章、财务章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11月1日前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科技处416办公室。
二、计划书填报注意事项
1. 今年获资助项目将使用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项目和包干制项目两种。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预算制项目)》模板的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包干制项目)》模板的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填写《计划书》之前,所有负责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2. 请在计划书填报页面下载最新的预算说明书模板。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
3. 预算制项目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注意: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中设备费、劳务费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4.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批准通知书》,并根据《批准通知书》附件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内容按专家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正文;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向相关科学处提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其他项目类型请按说明中的提纲要求填写。
5. 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附件4),双方签章后,与《计划书》(注意:提交材料所附申请书盖章页也需合作单位盖章)一并交各单位科研秘书。
6.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学校联系人:陈建佳、孙燕,联系电话:58292064
科技处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分包干制项目/预算制项目)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0月)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