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附件1)
研究年限已到期且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都要申请结题,未到项目研究终止日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题(2017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中下载模板)、研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成果简介(参考格式见附件4),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一般项目不少于3名专家;重点、青年项目不少于5名,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3)并签字。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6、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
三、时间安排
1、12月17日前,请各学院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2、12月24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目前教育厅系统尚未开放,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先根据附件准备材料,待教育厅系统开放以后,在系统中上传相关文件。
联系人:陈建佳, 电话:58292064, 邮箱:k-jh@xtu.edu.cn。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清单
2、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3、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参考模板)
4、成果简介参考格式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