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adminkjc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及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附件1
研究年限已到期且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都要申请结题,未到项目研究终止日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题(2018年立项的项目不能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2、各学院组织专家(一般项目不少于3名专家;重点、青年项目不少于5名,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签字。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6、对于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一次,延期至2019 12月底申请结题。已在系统申请延期至201912月底结题的项目,如暂未达到结题条件,无需再次申请延期结题。对于其它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
三、时间安排 
1612日前,请各学院将6 月底申请结题、延期至12月底申请结题和项目撤项的项目清单及有关情况以文件形式提交至科技处。
2619日前,请各学院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 
3626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佳  电话: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附件:
12019年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清单 
2、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3、成果简介参考格式
4、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参考模板)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965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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