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附件1)
项目研究年限已到期且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都要申请结题,未到项目研究终止日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题(2013年立项的项目不能提前结题)。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取得实效。
2、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材料;一般项目只需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附件材料。
3、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其中论文成果除有重大影响的可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颜色笔标出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请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并加单位公章。
4、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5、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办理结题前需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请参照编写科研成果简介(http://218.75.242.253/keji/item.php?sort_id=00074)。
6、项目研究结题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一般项目除外),其中重点、青年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承担学校专家不超过2名。
7、上述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材料的顺序A4双面装订成册,中期检查材料按中期检查报告、成果附件材料的顺序A4双面装订成册,各打印一式2份。
8、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结题材料各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并将检查验收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一览表、结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k-jh@x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9、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说明项目延期原因及预期结题时间,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科技处。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做项目中期检查的负责人,学院需予以书面说明。
联系人:杨丹、黄伟华 电 话: 58292064
附件:
1、教育厅项目检查清单
2、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一览表
3、教育厅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