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制订“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0-12 浏览次数: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我厅决定开展制订“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
    科学、完善的学科建设规划是高等学校调整学科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校办学实力,增强社会贡献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评选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合理定位,统筹规划,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水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制订学科建设规划。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
    1、对照本校“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对本校“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客观的、科学的总结,剖析主要问题,提炼成功经验。
    2、认真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有关精神,准确地把握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趋势,并认真分析本校优势学科的学科建设基础、在国内同类学科中所处的地位和未来发展前景,找准本校学科建设的科学定位,确立本校学科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3、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科学规划学科发展,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创新发展机制,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推进富民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三、学科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学科建设规划要全面、准确、精炼。包括:学校学科建设现状、布局结构、发展思路、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措施。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分层分类建设的指导思想,确定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各个学科的具体建设目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二。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高等学校将《“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1式5 份)和《拟重点建设学科清单》(1式1 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11年1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我厅科技处。
    2、联系方式: 电话:0731-84739947;E-mail: 4739947@163.com

附件:(下载地址:http://gov.hnedu.cn/web/0/201010/12145115302.html)
1、《“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2、拟建设重点学科汇总表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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