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重点学科:
为加强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重点学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330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对学校13个省级“十一五”重点学科以及13个校级“十一五”重点学科2006年立项建设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年度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与各学科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撰写材料、整理附件等。省重点学科需确定联络人一名,在11月26日前报科技处及社科处。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信息网络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情况等);
(二)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校级重点学科不检查此项);
(三)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检查步骤及材料要求
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的检查工作将分开进行:
(一)省级重点学科检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12月13日前,各学科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学校报送《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3000字左右,体例及要求见附件)、《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附件证明材料各1份(自查报告、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的要求见附件)。
2、12月14日-16日,学校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有关材料。
3、12月17日,各学科按学校的要求统一装订后,向学校报送自查报告3份、年度检查表3份、建设成果汇总清单1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学科根据上报材料对本学科的网页进行更新与完善。
4、12月20日,学校完成《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
5、12月21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二)校级重点学科检查步骤
1、12月21日前,各学科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学校报送《校级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2500字左右,体例及要求见附件)、建设成果汇总清单、附件证明材料各1份。各学科对本学科的网页进行更新与完善。
2、12月下旬,学校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各学科进行现场检查,召开学科骨干座谈会,并对学科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四、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蒋科兵(8292064, k-jh@xt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蒋建军(8292612 , skcg@xtu.edu.cn)
材料统一装订:伟元打印社(13873264702)
附件: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科 技 处 社 科 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