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
1. 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 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 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 正高职称、曾获得教育厅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已撤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6.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学校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7.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省教育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指标请见附件2)。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学校形式审核不合格的,将不予推荐。若项目指标未用完,请于9月27日上午12点之前联系科技处计划科。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将影响各单位下年度申报限额。
项目经费:重点项目8万元、优秀青年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
四、申报程序
1、线下填报。申报人根据申请书模板(附件3)填写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需进行科技查新。
2、学院推荐。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4、项目公示。学校对拟推荐申报教育厅的项目进行公示。
5、系统填报。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无登录账号的老师,请填写《教育厅项目申报账号申请表》(附件4),并通过E-mail(k-jh@xtu.edu.cn)发至科技处。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申请书的填报、提交和打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请见附件5)。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25日。
6、推荐上报。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书,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各单位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减少各单位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齐、审核后按时交至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超额申报、个人申报的项目。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9月1日,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202*年12月31日)。
3、请勿修改申报表的格式,否则在提交申请表时系统不能自动解析,且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
4、项目成员含外单位人员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目里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盖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需提前进行科技查新。
六、时间安排
1、10月9日前,各二级单位将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一般项目纸质版申请书2份(纸质材料双面打/复印,简装),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及报告(附件7)各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一起报送科技处。
2、10月13日前,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
3、10月14日至20日,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公示。
4、10月2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检查无误后提交。经学校科技处审核后,导出带水印的项目申请书,适当排版后打印(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一式四份,一般项目一式两份,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复印,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学院,经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孙燕、陈建佳,电话: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联系人: 陈春艳,电话:58298642,hngjyysxzx@xtu.edu.cn
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联系人:倪祥朋,电话:58292753,邮箱:cxyjy@xtu.edu.cn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2、2021年教育厅项目分配表及说明(理工科学院)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2021年度)
4、教育厅项目申报账号申请表
5、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6、2021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7、关于上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的报告
8、教育厅项目在研项目表(理工类)
9、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科技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