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附件1)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下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次结题受理 2020 年重点项目,2021、2022 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 2022 年一般项目。
2.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材料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与之一致。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3.请科研秘书按照《2024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名单》(附件2)逐个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按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材料。2024年12月份到清理期限的科研项目若在今年内未完成,将做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系统于12月10日开放),下载填写结题报告(参考附件3)、研究报告(参考附件4)、成果简介(参考附件5)、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成果复印件必须经学院科研秘书核实原件后,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院部公章。
2.各学院统一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5名专家;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副高以上职称;项目参与人不能作为该项目的同行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参考附件6)并签字。非教学单位的项目可依托院部完成。
3.负责人将本人签名页(手写或电子签名)、专家验收意见页(每位专家手写签名)和学校意见页(需盖章)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在“教育厅资助项目及编号”处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上传材料后,自己务必检查是否能下载,务必检查下载后材料显示是否清晰,如不能则需重新上传,重新检查,直到检查无误为止。
6.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申请验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教育厅项目结题系统设置有项目安全码,请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向产学研科咨询本次结题老师项目的安全码。
2.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3.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4.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不得延期。重点项目确因项目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教育厅将对延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撤销。
5.请各单位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科研项目的完成率和质量、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等情况,将影响单位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指标。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通知督促项目负责人(包括已调离人员)提交结题材料。
四、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之前,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签字盖章(同时学院提交本次结题名单电子版)后返回项目负责人;需延期结题项目于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2. 12月25日之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 12月27日之前,请各院将本单位结题项目的电子版(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kf@xt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彭爱平、吴梦云 58292062
科技处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bevictor伟德官网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21〕27号)
2.2024年下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清单
3.结题报告模板
4.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5.成果简介参考格式
6.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