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奖励办《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2017年度省奖励办受理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种申报。现将学校关于组织奖励申报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时间节点:
(1)6月1-7日,请欲申报奖励的老师将附件的《申请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以便分配申报账号,网络申报系统预计两周后开放。
(2)6月8-23日,教师撰写奖励申请书、准备各种附件材料。先根据《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相关表格准备申请书,待网络申报系统开放后再在网上填报。请奖励申报的老师对照《形式审查不合格项》仔细核对检查。
(3)6月26-27日,奖励申报书初稿1份交科技处,准备推荐评审。
(4)6月28-30日,报奖项目初评,教师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申报书。
(5)7月1-7日,奖励材料公示。
(6)7月10-12日,交正式奖励申报材料2份(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不做封面) 交科技处成果科。
(7)7月12-14日,行文上报。
2、注意事项:
(1)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原则上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
(3)2015、2016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推荐创新团队奖的,不受此条限制。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5)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2017年继续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7)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的使用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提前到省知识产权局办理(办理流程http://ipo.hunan.gov.cn/bsfw/zlsq/201309/t20130911_3147832.html)。
3、联系人:李朋,58292063,dsr@xtu.edu.cn。
科技处
2017年6月1日
附件:1、奖励申报汇总表
2、省厅奖励申报通知
3、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4、经济效益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