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制度是否规范情况;项目进度、重大事项报告等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预算执行及会计核算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科研诚信和履职尽责情况。
2、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填报数据表(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科技处计划科。科技处对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项目绩效数据,并形成材料审查意见交省科技厅。
3、其他事项
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自评材料到科技处之前,需先在财物处核实自评材料中《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表》(表3)并由会计签字。
4、材料要求
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双面。自评材料中的数据需真实可信,言简意赅,做到持之有故,言之有理。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5、联系人:李朋、杨丹、蒋科兵
联系电话:58292064 邮箱:k-jh@xtu.edu.cn
科技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