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
说明:
以往已经提交过结题表格的项目,若出现在科技厅的结题列表中,此次仍需按科技厅的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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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时效性,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006年以来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2006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结题验收的除外,如2006年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均已结题;软科学计划按政策法规处的要求办理,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按自然科学基金办的要求办理)。

二、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是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组织形式
项目验收由各专业处室负责。重点项目主要以会议形式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各专业处室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市州科技局)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后,各处室于12月31日前将验收结果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统一交项目受理中心,由项目受理中心登记录入信息库。

四、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重点项目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3)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4)研究成果复印件
(5)经费使用情况表

2、一般项目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结题报告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3)研究成果复印件
(4)经费使用情况表

请相关处室对2006年以来立项的项目尽快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参与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2010年的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张天教  0731-88988810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贺湘艳 胡晓波 0731-8898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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