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205/t20220527_24654205.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学校2021年度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立项支持的111个项目,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项目、普惠性政策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
三、绩效评价主要内容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从立项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具体包括:
1. 立项决策。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与评审、绩效目标与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规范性、项目评审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
2. 过程管理。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管理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以及组织保障等。
3. 产出情况。评价内容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与产出时效:项目实际完成率或产出较上年增长的情况,质量达标率,项目实施及时率等。
4. 效益效果。评价内容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及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推进对科技资源共享、社会科技创新推动的影响,科技创新带来的经济效益,政策及效果的可持续性,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
5.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包括2019年度、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绩效评价程序
1. 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内容,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等佐证材料,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6月7日前填报绩效自评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交审核。
2. 推荐单位审核。学校科技处登录科管系统对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自评表及报告内容进行审核。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省科技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统筹协调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工作,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相关项目负责人要立行立改,相关二级单位要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提交绩效自评资料、不配合现场绩效评价工作、需整改问题拒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监督与诚信处
联系电话:0731-88988651
2. 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
联系电话:0731-88988973/88988608
电子邮箱:kjswjx@kjt.hunan.gov.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06室
3. 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孙燕 陈建佳
联系电话:0731-58292064
电子邮箱:k-jh@xtu.edu.cn
附件:1.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
科技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