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404/t20240415_33277708.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根据2023年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将“4+4”科创工程、创新平台计划、创新人才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纳入评价范围。
二、评价内容
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规范性(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等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完成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
3.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目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说明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评价步骤
1.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内容,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等佐证材料,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4月22日前填报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附件)并提交审核。如系统无法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下填报后交科技处416。
2.推荐单位审核。学校科技处登录科管系统对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自评表及报告内容进行审核。
3.现场评价。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由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牵头、省科技事务中心配合,业务处室和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现场绩效评价(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绩效评价作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力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对绩效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
2.认真填报,主动配合。绩效评价工作要以目标为导向,各单位要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地提供各项资料。要主动支持第三方机构依规开展工作,做好资料提供、现场绩效评价、各方协调、办公场地安排等必要的服务保障工作。
3.压实责任,落实整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绩效评价促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启动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强化运用,结果公开。按照通知要求,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和专项资金部门评价报告将于6月30日前按照要求在厅官网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0731-88988973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731-88988862
bevictor伟德官网科技处0731-58292064
附件.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填报表格
科技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