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省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基金办相关要求,现将学校组织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提前结题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见附件1)。附件名单中列出的项目,如果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可以申请提前结题;不想申请提前结题或者没有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在下一个结题批次中办理结题。
本次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题手续的,可以申请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由于自2018年度以来立项的项目需要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填报结题材料,所以本次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在省基金办发布了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科项目结题通知后,再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补充结题材料。
二、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按顺序简装成册(A4纸,双面打/复印)。相关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
2、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
3、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4、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财务决算表,并到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
5、“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6、“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7、项目成果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
四、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4前,由院系统一将项目结题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纸质件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交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k-jh@xtu.edu.cn。
五、联系人
科技处:陈建佳、李朋 58292064
附件:
1、结题项目清单
2、成果汇总表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科技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