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基金办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为做好学校2024年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年底到期的省自科基金项目(附件2)。
结题验收分两批集中开展,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7月前完成,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12月前完成。其中,省自科基金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请于第二批申请结题验收;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为书面验收,可根据项目研究期限及进展自行选择结题批次。
二、结题流程
1、项目逾期未结题,将按照程序纳入科研诚信管理。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办法,对照任务书考核指标以及相关验收条件,做好结题各项工作。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以下简称“系统”;如忘记账号密码且无法自行找回,可以联系科技处项目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点击“填写验收申请”下“进入填写”,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系统模板文件详见附件3,请注意查看批注提醒)。在线提交材料后,项目负责人要关注系统状态,如结题材料退回修改,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注意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下载《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详见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应与系统在线填写内容(主要是结题简况表部分)保持一致,交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盖章以后交至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同时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发送电子版至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汇总。
2、二级单位仔细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全部验收材料,并组织专家验收评审(要求至少有三名省内高级职称小同行的专家签字,且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专家),在《项目研究工作总结》(详见附件3)中出具专家评价意见,同时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交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审核原件办理盖章后,再返回项目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
二级单位汇总审核《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以后交至科技处。
3、科技处根据二级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4、科管系统工作进度为“科技厅已核定”7天后,负责人可自行在系统打印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带数字水印的结题材料,打印提交至科技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系统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简装成册(A4纸,双面打/复印,签字盖章页为原件)。
三、注意事项
1、结题简况表中可以多选符合条件的结题方式,但务必将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高级别项目盖章件批文等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标注页、《SCI》《EI》《CPCI》收录检索证明、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佐证材料建议以“目录(如涉及多类则添加)+清单+具体佐证”形式整理提供。
2、“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中如项目执行期有培养研究生,请将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及毕业证书,或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盖章的人才培养清单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已有经费支出,填写经费决算表(注意检查:简况表支出金额的单位为“万元”,支出数据应与决算表保持一致;决算表的结余数不能为负数),签字后到财务处支出科(一楼报账大厅)审核并签字盖章,再到审计处、科技处办理签字盖章,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
联合基金项目系统填写决算表时,将财政经费填在“预算调整数”一栏,在附件决算表如实填报说明经费信息。省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需提供经费使用凭证:经费明细帐(财务系统导出,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经费使用凭证:各科目(如设备费、材料费等)的最大3笔财务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原始单据包括审批手续、供货合同或协议,设备或物资明细,发票、银行汇款单、入库或物流单等)。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录入系统。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请用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SCI》、《EI》、《CP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需填写专家评价意见(可参考附件3,要求至少有三名省内高级职称小同行的专家签字,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专家)。专家验收评审由二级单位统一组织,专家验收意见同时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6、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的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本次验收无需提交科技报告,其他所有需签字盖章的材料,都需上传签字盖章彩色扫描件。
7、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于科管系统提出延期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科技厅审批。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8、如项目需申请延期或提前验收(提前验收项目须完成任务书的全部考核指标),均需办理重大事项变更,需填写提交《关于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的函》(附件5),同时需于系统办理重大事项变更流程,请提前联系科技处。
9、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请,如计划申请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于第一批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11日前,请参加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支出科(一楼报账大厅)办理经费决算。
2、请二级单位组织做好专家验收评审工作,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12月18日前,反馈参加第一批、第二批《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签字盖章),同时将验收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交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办理盖章后返回,由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
3、2024年7月18日前,请参加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于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4、2024年12月11日前,请二级单位反馈需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清单及变更申请材料(附件5),到科技处办理盖章后,于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5、2024年12月20日前,请参加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于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6、科技处将统一进行验收公示,请务必按以上时间节点提交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通过科技厅审核后(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结题材料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将项目结题材料交科技处416办公室。
五、联系人
科技处项目科:白艳松:0731-58298034
孙 燕:0731-58292064
(邮箱:k-jh@xtu.edu.cn)
附件:
1. 相关管理办法
2. 2024年省自科基金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3. 省基金验收系统模板文件
4. XXX单位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关于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的函》(申请延期结题填写)
科技处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