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平台为载体推动创新要素向湖南汇聚、创新成果在湖南转化、创新活力在湖南迸发,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支撑,根据《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应研究方向清晰、研究目标明确,能解决所在领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不重复。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
(3)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研发、团队、试验等基础条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近三年在所申报领域转化的技术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项,对外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拥有所申报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包括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具备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技术团队,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备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科研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符合《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详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附件5),并由学院盖章。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附件3、附件4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416;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dsr@xtu.edu.cn。
3、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张文斐 刘文娟
联系电话: 58292063
市发改委联系人: 邱剑 58570151
省发改委联系人: 陈诗瑶 89990845,何曦 89991076
附件: 1.《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47号)
2.《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
3.《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
4.真实性承诺函
5.2023年度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