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湘潭市“关于开展湘潭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
 请申报的老师在2015年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知识产权科。 
        科技处联系人: 张筱艳, 
        联系电话:    0731-58292063  
  各县市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院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湘潭做出积极贡献,培养、造就湘潭杰出青年科技英才,根据《湘潭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文件要求,经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人民团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和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特别是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成效显著;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可推荐候选人1―2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科协联合推荐;
2、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3、各高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名;
4、各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名;
5、湘潭高新区、经开区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2名;
6、各有关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7、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行推荐;
8、符合条件的第八届青年科技奖提名奖获奖人员可继续推荐,历届获奖者不参与评选。
 四、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人选推荐应向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和基层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3、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报送材料
1、内容
⑴《湘潭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要求被推荐人单位组织填写;
⑵《湘潭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意见表》:请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两份专家意见表(两位专家应与被推荐人不在同一单位);
⑶ 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单位应为被推荐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对其政治思想、科技创新和科学道德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要求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并加盖单位公章;
⑷ 被推荐人有关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意见、完成时间及排名情况,获奖证书,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要求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2、要求
⑴ 材料1、2、3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word文档录入,用U盘拷入或发送邮件,E-mail:xtkx@163.com);
⑵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列出目录装订成册;
⑶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
⑷所有文件、表格可在湘潭市科协网站(www.xtkx.org.cn上下载。)
六、表彰奖励
1、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授予“湘潭市青年科技奖”称号,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2、择优推荐参加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和市级优秀专家的评选。
联系单位:湘潭市科协组宣部
联系电话:58583137
联 系 人:丁启曦(13016170809)
附    件:1.《湘潭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湘潭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意见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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