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转发“关于开展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请需要申报的学院4月26日前将相关表格交到科技处416办公室,联系人:张筱艳,电话:58292063,  高校科协可推荐1个名额。



各县市区(园区)科协,各市级学(协)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湘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升,根据《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文见“科普湘潭”公众号),市科协决定开展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科普法》要求,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科普宣传教育和示范作用的科普活动,符合《办法》第三条所指的六类科普单位和场所,可申报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截止日: 2024年5月10日。

三、申报与认定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内容包括法人资格、场所及设施、科普志愿服务和经费保障、科普信息化、科普工作小结和科普工作计划等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所填内容、报送资料应当真实、准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2.推荐名额。各县市区科协可推荐5个名额,各市级学(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有关单位可推荐1个名额。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审核合格后报市科协。

3.评审和公示。市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评审结果报市科协党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4.认定和命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湘潭市科协予以认定,命名为“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并授予牌匾。

四、有关要求

1.加强指导。推荐单位要按照《办法》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筛选区域内的科普资源,对基础条件好、科普作用发挥明显的单位,加强指导,积极创建,组织好申报工作。

2.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对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条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填报内容、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3.评估考核。市科协对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库,组织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推荐参加省“科普教育基地”的评选,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科普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齐石狮 15973222058  刘治国 17773280307

报送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9号市科协803室

电子邮箱:xtkp66@163.com


附件:1,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湘潭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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