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湘潭市科协“关于开展2024年湘潭市小荷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湘潭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决定联合实施2024年湘潭市“小荷”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全市支持10个“小荷”人才项目,其中高校(院所)占比不超过20%。实行精准施策,采取专家指导、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的方式,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小荷”人才。对每个“小荷”人才项目支持2万元的培养工作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认真践行科学家精神。

2. 本市企业一线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参与本市企业产学研合作或参与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的高校科技人才。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630日以后出生)。

4. 在我市12条优势产业链和“三优三特”现代产业集群等领域,具有明确科研目标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是所在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单位

1. 驻潭高校或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工作条件与基础。

3. 需制定“小荷”人才培养计划,确保按计划实施,并接受市科协监督。

三、实施程序

(一) 推荐人选。各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对申报资料再次审核把关,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后再予以上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认定。

(三)评审立项。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经现场考察合格,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办、市科协联合发布立项名单

(四)签订合同。立项项目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申报单位签订《湘潭市“小荷”人才项目合同书》。

(五)项目实施。申报单位应严格按项目合同内容组织实施,并按要求提交“小荷”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情况的资料。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请注意,每个学院限报一项。申报者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7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可由值班老师代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sr@x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一)“小荷”人才培养计划方案一式1份;

(二)《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7份,项目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文本(与1份《申报书》装订成册)1份:

1. 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

2. 其他有关材料,包括:开展相关科研及应用工作的情况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由工作单位或项目合作单位提供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

(五)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文本1份和电子版,须写明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筱艳 电话:58292063

科技处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1.湘潭市“小荷”人才项目申报书

2.2024年湘潭市“小荷”人才项目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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