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湖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依托的学科应是我省高校“双一流”学科。
2、创新团队的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一般应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主要从事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研究,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应用性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或产业化前景,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2) 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主持部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
(3)创新团队应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研究的科研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
(1)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有比较充足的科研项目经费。
(2)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各研究方向有固定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术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3)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管理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管理制度健全。
(4)依托学校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实验室依托学校应承诺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300万元以上,在实验室建设期间及正式挂牌后,每年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5)一般应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1年以上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二、限项申报
1、各学院限申报创新团队或重点实验室合计1项,如条件不成熟可以不申报。
2、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计划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已经在建的部省级重点实验室不能申报高校重点实验室,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实验室的专职研究人员。教育厅已资助的高校创新团队及其成员、重点实验室不能重复申报。
三、时间安排
10月30日前,各学院将创新团队申请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各10份交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jh@xtu.edu.cn。
联系人:陈建佳、李朋,58292064。
附件: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模板
科技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