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管理办法及省科技厅5月1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省自科基金项目下半年结题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对象
由于省基金办尚未公布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结题批复情况,因此,在此期间已申报过结题的项目,学校视为已结题项目。待省基金办发布结题批复后,没有通过结题的项目在下个批次进行结题验收。
1、项目结题对象:2016年度立项的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暂不接收结题材料;
2、项目会议验收对象:2016年度立项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3、中期评估对象:2017年度立项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结题验收、中期评估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1、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结题材料一式二份。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A4纸,双面打/复印)按顺序简装成册。
2、会议验收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通过会议验收的项目,需要先行准备如下材料。待省基金办和市州科技局发布相关通知再做进一步准备。
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需装订成册,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和1份打印好的纸质件)、汇报PPT(杰青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等,相关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
项目验收的PPT模板,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有一下5个方面:对照合同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突出亮点;成果应用前景;经费使用情况。
3、中期评估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中期评估报告一份(包括评估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仅提交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
2、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
3、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4、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财务决算表(其中管理费按5%填写),并到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
5、“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6、“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7、项目成果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
四、科技报告
科技报告是结题的必要材料,不撰写科技报告,不能结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
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需提交最终的科技报告1份;杰青项目需提供中期评估报告、最终的科技报告1份。
科技报告呈交系统网址: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由省科技厅统一发给项目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 84586773夏艳红 84586791)。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0前,由院系统一将项目结题材料一式2份、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纸质件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及其电子版交科技处416办公室。
2、不能按时结题者,请项目负责人撰写延期结题报告(附件3),经本人签字、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科技处。
六、联系人:陈建佳、李朋,电话: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附件:
1、结题项目清单
2、成果汇总表
3、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科技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