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开展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省级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对象
2018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三类专项:科技发展计划专项49700万元、产学研结合专项15000万元、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400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主要内容
项目支出中省级专项资金部分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具体包括:
1、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是否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的实施效果如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特别是要对照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定量指标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填写实际完成数。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三档: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的、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的、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的,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分值。
2、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绩效自评工作程序
项目负责人自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填报《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简称“自评表”)(附件2),于4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交科技处416办公室。
佐证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发表的论文(提供首页和标注页)、知识产权成果、获奖证书、人才培养情况、财务系统中导出的经费使用证明。自评表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文献 钟艳宜 联系电话:0731-88988651
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容、易海亮 联系电话:0731-88988973
学校联系人:李朋、陈建佳,58292064,k-jh@xtu.edu.cn
附件:1、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
2、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科技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