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必须组织专家对学院所有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基金项目申报书报送科技处进行再次审核,未经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科技处原则上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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