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619号)要求,现将学校关于开展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3.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各省级重点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n)公布;
4.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确定一名“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学科管理员和学科检查材料准备人员,专门负责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工作和学科年度检查材料撰写、附件整理等工作;
2.材料报送要求:
(1)《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见附件1)2份;
(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2份。年度检查表中的平台、项目、奖励等重要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套(证明材料不需报送科技处,学科自存备查);
(3)2012年度重点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见附件3)2份;
(4)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员和材料准备人员名单(见附件4)于11月1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技处计划科。
3.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上述材料1-3 统一A4双面打复印,附件材料不超过100个页面。请各学科于11月28日前将报送1份纸质材料到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k-jh@xtu.edu.cn;
(2)11月29-30日,学校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有关材料;
(3)12月3日前,各学科将正式学科年度检查材料(A4双面打复印,白色铜版纸包装)报送科技处。同时,各学科对学科网站进行更新与完善。
4.联系人:蒋科兵 李朋,联系电话:58292064。
附件1:《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附件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
附件3: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格式)
附件4: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员和材料准备人员名单
科技处
201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