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附件1)
1、中期检查范围: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一般项目不做中期检查);
2、结题检查范围:2012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以前申请结题未通过的项目;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取得实效。
2、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须提交以下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原件。其中“成果简介”请参照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内容撰写;“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成果原件”待省教育厅验收后返还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A4双面装订成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4、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交附件的原件一份送教育厅核对(核对后返回项目负责人)。
5、材料报送要求:请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的结题材料于6月22日前将本单位的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并将本单位的各类中期检查、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汇报表、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发送到k-jh@xt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李朋 58292064 。
附件:1、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
2、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