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部级重点研究机构:
为加强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促进重点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根据《bevictor伟德官网省部级重点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重点研究机构需开展2008年度开放课题的设置及受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应重点资助围绕重点研究机构主要研究方向开展的创新性强并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开放课题的申报指南须通过各重点研究机构网站和科技处网站同步发布。
二、开放课题的评审应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各重点研究机构的学术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万元。开放课题经费在校内使用,不拨往校外使用。
三、由开放课题资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应标注开放课题资助及课题编号,标注的具体书写样式由各重点研究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法确定。
四、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要求,各重点研究机构本年度开放课题经费必须在本财政年度内分配完毕,否则将清零。请各重点研究机构在12月12日前将2008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情况汇总表报科技处,以便通知学校财务处拨款。
附件:2008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情况汇总表
科 技 处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