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09年编制核算工作的安排,我处已计算出各单位的科研编制原始数据,现将数据明细表发给贵单位核对。因科研编制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津贴分配、硕士和博士招生指标等诸多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在组织核对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位应将明细表通报给全体老师并认真组织核对以免遗漏,有项目编制的老师应在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2、对跨学院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后可将相应编制转到合作者所在学院。
3、各单位必须在明细表上签署核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需在5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材料上报科技处,逾期未报者,科技处将不再修改数据并直接上报学校。各单位请将老师签名确认的明细表复印留存,科技处今后将不再提供明细表。
科 技 处
2009年4月24日
说明:各单位的编制明细表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