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附件1)及《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附件2)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下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以前(包含2019年度)立项项目(详见附件3)。
二、结题验收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index.html,系统将于2021年12月5日开放),下载填写结题报告(参考附件4)、研究报告(参考附件5)、成果简介(参考附件6)、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各学院组织专家(不少于5名专家;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参考附件7)并签字。
3. 项目经学院验收后,请负责人将本人签名页、专家验收意见页(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 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 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申请验收。
6. 负责人打印提交最终版纸质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科技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2. 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3.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不得延期。重点项目确因项目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教育厅将对延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撤销。
4. 请各单位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科研项目的完成率和质量、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等情况,将影响单位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指标。
四、时间安排
1. 12月17日之前,请各学院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需延期结题项目于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2. 12月20日之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 12月21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将一式1份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成果简介及相关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签字盖章页为原件,A4纸双面打印)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联系人:孙燕、陈建佳 电话:58292064, 邮箱:k-jh@xtu.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21〕27号)
2、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
3、2021年下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清单
4、结题报告模板
5、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6、成果简介参考格式
7、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参考模板)
科技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