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湘潭市科学技术奖(市专利奖)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有意申报专利奖的老师,尽早准备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评价报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于11月12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科技处知识产权科,电子版发送到dsr@xtu.edu.cn。
联系人:张筱艳、李朋,电话:58292063。
科技处
2015年11月3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湘潭市科学技术奖(市专利奖)的申报工作,现将2015年度湘潭市科学技术奖(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专利奖授予已获授权的中国专利的专利权人,申报市专利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市注册或者在本市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申报评奖的专利为有效专利;
(三)专利不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
(四)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一)《湘潭市专利奖申报书》
(二)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三)专利权有效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四)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授权机构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该专利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税务、审计等机关,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值、营业额、利润、税收、许可收益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有效合同文本等;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湘潭市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登录湘潭市科技局网站,从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申报2015年度湘潭市科学技术奖(市专利奖)的通知”附件中下载“湘潭市专利奖申报书”。
(二)各县市区及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由各县市区及园区推荐,其它单位可直接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凡权属有争议的专利,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市专利奖);
(二)各县(市)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按要求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主件和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纸件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附楼220室
联 系 人:杨思超 王应龙
联系电话:0731-58210443
附件:
1.湘潭市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2.湘潭市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
3.确认函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