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湘潭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2007】6号)精神,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我市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组建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组建;
2.拟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依托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每年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3.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领先的科研和开发能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和经验。曾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任务,近五年承担国家或省重点科技计划2项以上,或者具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
4.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研究开发队伍在15人以上,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10人,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5.依托单位拥有较雄厚的科研和经济实力背景,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研发中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6.具备技术开发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二、申报要求
1.各申请单位登录湘潭市科技局网站(/),点击在线服务中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下载《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各申请单位应按照《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和《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简易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其它事项
申请受理起止时间:2009年10月25日至2009年11月2日
材料集中受理地点:湘潭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湘潭市人民大厦9楼925室)
联系人:杨平
电话(传真):0731-58570308
附件1: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doc
附件2:湘潭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