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湘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kjc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湘潭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高校院所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湘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潭市2021年度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高职院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等,鼓励所在单位自筹科技经费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只立项不安排经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本地区注册1年以上(20205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者;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3.项目一经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等原则上不得调整。

4.项目内容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先进入湘潭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网络端口选择网址进入登录(网址:http://218.75.241.168:801/login1.ht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请计划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填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以“二级单位-姓名-湘潭市指导性计划项目-项目推荐汇总表”命名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k-jh@xtu.edu.cn,获取申报账号密码。

2.申请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湘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带有水印标记)。

3.申请人提交申报信息后,由科技处审核推荐。

4.科技处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进行合规性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材料规范。申报材料包括《湘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承诺书等)。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送内容一致,一式3份,A4纸,简装成册。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资格审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202196日至91814:30

项目材料受理时间:2021922日至928日。

材料受理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楼141416室。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1. 系统填报咨询: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31-58570308

2. 项目申报咨询:

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0731-58570302

3.科技处联系人

孙燕 陈建佳 0731-58292064

 

附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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