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填写《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见附件1),并贴好照片,另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培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交人事部门审核签章)。上述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4年2月25日前送科技处。
注:材料格式请遵照《关于规范通过科技处上报的各类材料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http:/myphp/kjc/show.php?nid=1888&tid=1)。
联系人:蒋科兵 黄伟华 电话:58292064 邮箱:k-jh@xtu.edu.cn
科技处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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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实现低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政策取向和战略任务。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低碳发展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征集低碳发展专家库备选专家,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评估(咨询、设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领域
1、能源领域:化石燃料发电、天然气、煤炭、能源系统工程、能源需求侧管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分布式能源。
2、工业领域: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水泥、建材、装备制造、造纸、食品加工、电子信息。
3、交通运输领域:城市交通、新能源车辆、公路、铁路、水运、民航。
4、建筑领域:建筑设计、公用工程、工民建、建筑新材料、空调设备、给排水、照明设施、楼宇管理、家用及办公电器。
5、废弃物处理:垃圾处理(填埋、焚烧、气化、堆肥等)、污水处理(耗氧、厌氧、生物处理等)。
6、农业领域: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养殖业。
7、林业领域:造林与再造林、森林碳汇、森林管理等。
8、设备工艺:锅炉、风机、水泵、热泵、电机、输变电设备、发动机、通信设备、其它通用机械设备等。
9、政策领域:宏观战略、城市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管理、产业政策、能源政策、财税政策、区域政策、园区政策。
10、金融领域:经济、法律、技术经济评价、碳金融、股权投融资、债权融资、合同能源管理。
11、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农业基础设施、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防涝、干旱治理、人工育种、作物培育、作物防病虫害、湿地保护、气候监测与预警处置。
12、其他相关专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
三、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参与低碳政策研究、低碳项目和低碳技术评审的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精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行业业绩,熟悉低碳发展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配合开展碳强度指标考核工作的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经历,熟悉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熟悉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标准,熟悉政府行政程序与行文规范,实践经验丰富,承担过企业碳减排工程或相关咨询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五)个人自愿,接受统一管理。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湖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相关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和重大事项研究,为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把握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领域的最新技术动态和政策取向,协助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
(三)参与低碳试点顶层设计,为试点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低碳发展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先进经验的宣传培训提供支持。
(四)参与试点单位低碳发展相关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的评审和工作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参与低碳项目和低碳技术(产品)的评审、评估以及验收工作。
(六)协助省发改委开展碳强度指标考核工作。
(七)完成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和省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征集程序
(一)低碳专家库成员可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一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从省发改委网站下载),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培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述申报资料(附电子版)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送省低碳经济发展中心(注:材料信封表面请注明: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成员申请)。
(二)省低碳经济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预审后,上报省发改委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合格,颁发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聘书,聘期三年。专家库以动态方式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联系人:许勇(15873177743) 姜丹(13657317810)
联系电话:0731-85054437 传真:0731-85054437
邮寄地址:长沙市杜鹃路99号天骄福邸综合楼北栋27层
邮政编码:410006
电子邮箱:LC@mailici.com
下载:关于征集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公告.pdf
附件:
1、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doc
2、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pdf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