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导和推动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2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专项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请各市州发改委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于2012年5月23日前报省发改委,并提供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项目简介一式5份及电子版。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周 鹏 0731-89990850
黎 璐 0731-89990848 lilu0307@qq.com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hnfgw.gov.cn/site/gjctzgg/29295.html)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附件2、项目汇总表
附件3、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省发改委高技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