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ictor伟德官网印发“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管理操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12-0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处室:

    “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管理操作程序”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管理操作程序

    根据厅党组关于科技计划改革的精神,为加强“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和“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牵头处室

    “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由发展计划处牵头;“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由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牵头;“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由重大专项处牵头。

二、项目申报

    由牵头处室提出年度计划重点技术领域建议,发展计划处根据厅党组年度工作重点和要求,负责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年度计划申报项目。

三、项目评审与入库

    1、专项牵头处室制定专项年度实施方案,提出项目评审入库、出库原则。

    2、相关业务处室进行项目技术评审。“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中技术类项目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科技服务平台类项目由科研条件与财务处负责组织评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由科研条件与财务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国际科技合作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由重大专项处商科研条件与财务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审核。

    3、相关业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入库项目,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由牵头处室负责项目入库。

四、项目立项与出库

    1、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年度经费预算金额,提出年度计划项目立项、出库建议,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2、牵头处室综合各业务处室意见和建议,根据专项实施方案,综合提出专项年度计划立项建议方案。

    3、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审定专项立项建议方案,确定年度计划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

五、专项下达、实施与验收

    1、牵头处室根据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意见,提出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安排,报计划处备案。

    2、发展计划处综合各类专项计划项目,按计划管理程序要求,与财政厅联合下达年度经费安排计划。

    3、各相关业务处室与项目单位签订计划任务书,负责计划项目实施管理。

    4、牵头处室负责组织项目年度考核评估和结题验收。

    驻厅监察室对以上专项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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