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下载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新版本,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
2、凡是发表的论文(无论国内外刊物)都要附上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
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须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没有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文章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并请在标注上用彩色笔作好醒目提示。
5、没有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当成结题成果。
6、国内期刊的影响因子请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核实准确。
7、发表的文章(应已标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须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授权的科技查新检索机构出具的核心版本收录证明。
8、出版专著要标注。
9、财务决算表严格按照合同和实际开支填写,且项目负责人须到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盖章。
10、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一式二份亲笔签字的纸质文件(包括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到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