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近期,科技处了解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经费使用进度方面提出一些新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到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进度要求:
1. 在项目执行阶段,项目负责人需在年度进展报告中增加体现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占比情况等内容。
2. 在结题阶段,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3. 项目依托单位需在年度管理工作报告中,增加本年度结题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内部公示情况及整改举措和成效等内容。
4. 由于基金委要求项目依托单位对预算执行率低于70%的结题项目进行说明,因此学校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年度结题时,项目经费必须使用70%以上,方可申请结题。
二、预算调整原则:
2015年及之后批准且研究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以申请调整项目直接费用预算。项目负责人需清理目前项目各科目资金实际使用财务情况后,再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如项目各科目资金开支情况在预算范围内,一般不进行预算调整。
设备费预算(设备购置费/设备试制费/设备升级改造与租赁费)均不予调增,其它科目可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研究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1、请学院督促相关教师加快项目经费使用进度,项目负责人自查经费使用情况,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同时从基金委ISIS系统下载项目计划书,对照原有预算并根据项目已开支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如需进行预算调整,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调整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项目表格),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在结题决算时各个科目不超预算。本次调整将在项目结题报告中的资金决算表中予以体现和说明。
2、请各学院在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预算调整申请表后,于10月12-13日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未提交预算调整表的项目,视为项目负责人确认原预算无需调整。
四、联系人
陈建佳、李朋,58292064,k-jh@xtu.edu.cn
附件:研究期限到2020年底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