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kjc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myphp/kjc/show.php?nid=2234&tid=1)、《2016项目指南》(http:/myphp/kjc/show.php?nid=2250&tid=1)要求,现将bevictor伟德官网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项目申请新规定 
     1、自2016年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二、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限项申请具体规定请见《2016项目指南》的“限项申请规定”专栏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且根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内容一致),并及时向学院提交签字(签名正确、清晰,严禁代替签名)、盖章(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复印)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学院根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包括申请者和参与者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指南等。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预评审,指导老师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的分流。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 项目组主要成员若含境内其他单位人员,该单位即为合作单位,必须在《申请书》的“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1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参与外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先签订协议(附件4),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等。请合作申请人于3月6日前携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5)1份、存档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3份到科技处办理章盖手续(每天下午17:00前集中盖章一次,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7、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8、正在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附件2),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五、学校时间安排 
     1、2月29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科技处计划科以便查重; 
     2、3月2日前,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群体、杰青、优青、重点等项目进行预答辩; 
     3、3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个人与学院承诺书(附件9、10)各1份、形式审查表1份(签字)、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其电子版报科技处。 

      联系人:李朋,杨丹 电话: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bevictor伟德官网科研管理QQ群: 96425803。 

                                                                     科 技 处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 
2、导师同意函(参考) 
3、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承诺函(模板) 
4、合作申请协议书(模板) 
5、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模板) 
6-7、推荐意见(参考) 
8、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9、申请人承诺书 
10、学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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